1.巴尔的摩统一定期租船合同
巴尔的摩统一定期租船合同(BALTIME 1939-uniform time charter),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于1909年制定,现在使用的是1947年的范本,条款有偏于船东,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定期租船合同范本。
2.纽约土产交易所定期租船合同
纽约土产交易所定期租船合同(time charter New-York produce exchange,NYPE)由美国纽约土产交易所于1913年制定,后经1921年、1931年、1946年、1981年和1993年5次修订,并经美国政府批准使用,现普遍使用1981年的格式。
3.中租1980年定期租船合同
中租1980年定期租船合同(SINOTIME1980),是由中国租船公司于1980年制定的专供中租使用的自备范本,此范本条款对承租人较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