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单(简称空运单)是航空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和货物已装上飞机的凭证。与陆路运单一样,也不具有物权凭证的作用,不能进行背书或转让流通。


按运单的主次划分,空运单可以分为主运单和分运单(详见附样4-1A,4-1B,4-1C,4-1D)。当本身不拥有飞机的货运代理人以承运人(即契约承运人)身份从事业务经营时,向托运人签发的空运单称为分运单或子运单;而由实际承运人向承运人(即契约承运人)签发的空运单称为主运单或母运单。主运单与分运单在外观上几乎完全一样,其法律效力相同,惟一影响它在信用证交易时的可接受性的是分运单的名称中多一个字“House”。


因此,很多货运代理公司干脆去掉该字。


目前,经营国际货物运输的航空公司及其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使用的都是统一的一式12份.的空运单,其中,3份正本(Original)、6份副本(Copy)和3份额外副本(Extra Copy)。正本的背面印有运输条款。

相关文章

大件运输客户投诉处理策略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中客户投诉的处理策略,涵盖投诉的类型、处理流程、沟通技巧以及预防措施,旨在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企业信誉。

45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的供应链管理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的供应链管理策略,涵盖规划、执行、监控和改进等各个环节,并提供实际案例分析。

24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中,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中客户的期望和需求,涵盖安全、时效、成本、服务等多个方面,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38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的标准化程度分析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的标准化程度,分析其现状、挑战和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50查看详细
关闭
关闭
关闭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