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上运输组织过程
1.国际船舶营运组织过程
国际船舶营运组织过程,是指国际海上运输企业通过航运管理组织机构,根据海上运输生产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海上运输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航运生产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的过程。
2.国际港口生产作业组织
港口生产作业过程按在港口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功能划分,港口生产作业过程可以划分为船舶运转作业、装卸作业、货物搬运作业、货物仓储作业、货物集疏运作业和辅助作业等六个方面。
实际上,每个方面都是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其运作过程十分复杂,以集疏运作业系统为例,港口集疏运体系结构及其与港口系统、社会经济系统、自然环境等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集疏运体系一般分为港内集疏运系统和港外集疏运系统两部分。港内集疏运系统是属于港口系统的范畴,是指港外集疏运系统在港口的延续或同港口衔接部分的设备;港外集疏运系统,也可称港口集疏运系统,它属于港口系统的外部环境,是其它运输方式所构成的运输系统。港外集疏运系统是保证港口生产活动得以正常进行的基本条件,是水路运输生产过程得以延续的物质基础,尤其是港口系统同其环境相互作用的联系渠道。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船舶营运组织还是港口生产作业组织都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对运输工具、装卸工具等设备本身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在业务实践中,此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在运输企业通常称为运输工具运送组织,在港站企业通常称港站技术管理或生产作业组织。
(2)对货运市场及货物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在业务实践中,此方面的组织与管理工作,通常称为货运业务组织或货运商务组织。
国际海上运输组织形式
目前,国际海上运输组织形式可以分为班轮营运组织与不定期船营运组织两大类。
(一)班轮营运组织
1.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在一定航线上,按照预定船期表和事先规定的运价,运输属于不特定多数货主的不特定多数货物为目的而进行的海上运输。基于不同的角度,班轮运输可以分成不同的类型。
(1)按船舶到离港时间是否可以有一定的伸缩性划分,可分成定期定线的班轮运输和定线不严格定期的班轮运输。
(2)按所使用的船舶的类型的不同,可分成班轮杂货运输、集装箱船运输、多用途船运输。
(3)按班轮航线的布局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多港口挂靠航线、干线配支线、多角航线、单向环球航线等不同航线布局的班轮运输。
2.班轮营运组织
班轮营运组织是指班轮运输企业对在一定时期内班轮生产活动的全面计划和安排,即在一定运输任务的条件下,合理选用船舶、航线、挂靠港,制定最优的运输组织方案并实施的过程。班轮营运组织主要解决以下问题:班轮航线设计、航线配船、班轮船期表的编制及班轮日常组织管理。
(二)不定期船营运组织
1.不定期运榆
不定期运输(Tramp Shipping),是与班轮运输相对应的一种营运方式,在不定期运输中,运输工具的营运不是按预定的时刻表、固定的航线、固定的港口和事先规定的运费费率表等固定形式进行的,而是按承托双方达成的有关运输航线、运输货物种类与数量、停发地点、起运与终到时间、运价或租金等运输合同来进行的,它比较适宜于运输批量大、能组织整船运输的货物。
在航运实务和有关的书籍中,人们常常将不定期船运输称之为租船运输。实际上,租船运输与不定期船运输并非完全相同,只有租船运输下的航次租船运输才适用于不定期船运输,至于承租人期租或光租船舶,也可能用于班轮运输,并非一定用于不定期船运输,而且,很多承租人租船纯粹是为了转租赚取租金差价,并非用来运输自己的货物或用来经营船舶。鉴于租船运输较不定期船运输涵盖的范围更大,因此,以下重点介绍租船运输的种类。
(1)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又称航程租船或程租船,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特定的船舶或者船舶部分舱位,在特定的两港或数港之间进行一个特定的航次或几个航次并承运特定货物的租船。
航次租船根据当事人的运作要求与签约内容,又分为单航次租船(Single Trip 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Return Trip Charter)、连续单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 Trip Charter),以及连续往返航次租船(Consecutive Return Trip Charter)等多种形式。
(2)包运租船
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COA),是指船舶出租人提供给承租人一定的吨位,在确定的港口之间,以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及约定的航次周期和每航次较均等的货运量完成合同约定的总运量的租船方式。
(3)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也称期租船,是一种以时间为基础,由船舶出租人将特定的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个时期的租船。
有关租期的长短主要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洽商而定。在实际业务中,当事双方也有采取以抵达装运港交船时起到目的港卸货完毕时止的航次时间为租期,并按期租方式进行业务运作、支付租金的租船方式,即航次期租(Voyage Charter on Time Basis)。
(4)光租租船
光租租船(Bare Boat Charter,Demise Charter),是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一艘未配备船员的空船,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期内按所确定的租金率支付租金并配备船员、管理和经营船舶的租船。
2.不定期船营运组织
不定期船营运组织是指不定期船运输企业对在一定时期内不定期船生产活动的全面计划和安排。不定期船营运组织主要解决以下问题:航次估算、船舶最佳营运航速决策、具体航次选船决策、具体航次船舶航行线路决策、船舶期租决策、船舶封存决策以及日常组织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