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驳船理货和散货理货
1.载驳船理货
载驳船理货属于强制性理货,载驳船装卸驳船以及船方负责驳内货物的驳船装卸货物,必须由中国外轮理货公司代表船方办理船方业务。在载驳船装卸驳船过程中,理货员应在船上计驳数,检查驳船船体、甲板、舱口和铅封,填制载驳船装/卸驳船清单,经船方签字后有效。
对船方负责驳内货物的驳船,应根据装卸单位通知,在装卸货时,派出理货人员到场理货。理货方法比照件杂货船的做法;铅封处理比照集装箱铅封的做法。如有装货港装船时的装驳资料,理货人员可根据理货结果,向委托方提供货物溢短单。
2.散货理货
根据船方或收发货人委托办理散装货物装卸船的理货,办理相关的理货单证、手续业务。在装卸过程中,派出一名单船理货长;根据理货需要,在必要时,还需安排若干理货员。
根据委托方的理货要求,对过磅衡重货物,接收衡重单;对装卸船货物,隔票清楚;在卸船货物,分清货物有水湿、霉烂等残损,并取得船方在货物残损单上签字;对船边现装现提货物,及时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根据衡重单、水尺或装卸效率,每日编制日报单;对船方委托的,绘制出口货物积载图,需船方签字;办理进出口装货单签证手续等。
进口舱单或出口装货单列明包数的压舱包以及在舱内、舱口拆包、灌包需要计包的散装货物,应按件货进行理货和计费;如不要求计包数时,按散货办理单证、手续业务和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