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联运进口货物运输进口货物发运
国际铁路联运进口货物发运工作,是由国外发货人根据合同规定,向该国铁路办理。办理发运的手续有三种:
1.从参加《国际货协》或采用《国际货协》规定铁路的国家向我国发运进口货物时,国外发货人向该国铁路办理发运的一切手续,均按《国际货协.》和该国国内铁路规章办理。
2.从未参加《国际货协》并且不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国家的铁路向我国发运进口货物时,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由发货人通过发送国铁路将货物办理至《国际货协》第一个过境路的进口国境站或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铁路的出口国境站,然后由该国境站站长以发货人全权代理人的资格和由他负责的条件下,填写《国际货协》运单,并随附原运单,将货物发送至我国最终到站;二是由发货人把货物发往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或采用《国际货协》规定的国家,委托该国的运输机构代收后,再按《国际货协》和该国国内铁路规章办理托运至我国最终到站。
3.海运货物通过参加《国际货协》的过境铁路港口向我国发送时,可委托港口站的收转人办理发送,并从该港口站起,用《国际货协》运单完成全程运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