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集装箱理箱操作
1.卸船前的准备工作
(1)资料的准备:向船公司或者其代理索取进口集装箱舱单、集装箱积载图、危险品清单、冷藏箱清单、倒箱清单等。如果该船首次挂靠,应向船公司或其代理索取有关船舶的资料。核对好后通知单船理货长。
(2)派工:根据预先派工计划,作业前及时与港区的调度联系确认船舶的靠泊时间、地点,派出单船理货长和理货员,安排每条作业线的理货员,准备好相关的空白理货单证、相关资料、理货用具等。
(3)了解到港情况:了解装载情况,商定对残损箱及空箱的处理方法。联系船方或船公司,了解装港残损情况,商定验残方法和卸箱时注意事项,了解一些困难作业的作业点情况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操作。
2.卸船理箱工作过程
(1)理货员根据与舱单核对的积载图理箱,合理到位,认真核对箱号,检查箱体和铅封是否完好,并在积载图上逐一核销,一个贝位结束填写“单船理货交接记录”,并报理货长。
(2)如发现进口集装箱外表原残或铅封断失时,理货人员应联系船方验看确认,并记载在理箱单上,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一份。对铅封断失的集装箱,理货员应重新施加铅封,并在理箱单上写明铅封号。
(3)理箱过程中发现箱号与单证记载不符的集装箱,及时与船公司或者其代理联系,确认后方可卸船,对进口舱单没有列明的而船方坚持卸船的集装箱,应按溢短箱处理。
(4)由于船方原因造成待时的,单船理货长根据实际待时时间编制待时记录,船方确认。
(5)工班结束后,编制理箱单,确认节假日、夜班工作时间。
3.完船和签证
(1)在全船理箱结束时,单船理货长应根据理箱单和舱单,汇总编制集装箱溢短/残损单,进口一式六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海关、船代、集装箱公司、船公司各一份;出口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集装箱公司各一份。绘制出口集装箱积载图一式六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四份、船代一份。制作理货证明书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船代各一份。
(2)卸船结束后,与船方签证,确认理货结束及理货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