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1.从法律规定看,提单的基本作用在于: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oftheContractCarriage);
(2)是证明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的货物收据(EvidenceofReceiptfortheCargos);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DocumentsofTitle)。
2.从外贸业务和运输业务看,提单的作用在于:
(1)提单是承运人对托运人提出货物运输要求给予有条件去实现的一种书面确认。托运人签托运单与承运人签提单,互相构成运输合同的契约,共同成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责任、费用、风险等划分的依据。因此,提单的内容是根据托运单内容而缮制的。
(2)提单是银行结汇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买卖双方的交货收款和收货付
款,必须借助于能同时代表物权和债权的提单,借助于有资金信誉的银行机构来操作实现。
(3)提单是货主和货代之间,货代和承运人之间支付和收取运费的凭证,也是互相在经济上制约的有效文件。付款交单就是其中的一种制约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