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产品供应链中运营主体的博弈能力,可以将农产品供应链划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1.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全国城
市农贸中心联合会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以批发市场作为主体的比率超过70%,其参与者主要有农产品生产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批发商和农产品零售商等。由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的供应链条比较冗长,下游的渠道还包括销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商、经销商等,存在着严重的供应链信息不对称、环节过多导致物流运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2.超市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超市主导的供应链模式,又称“农超对接”。近年来,超市成为城市家庭釆购食品的主要渠道,城市消费者信赖超市的食品安全。“农超对接”供应链模式,由于渠道更加扁平化,有效降低了供应链的“牛鞭效应”,可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价格。同时,超市有着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农产品物流运营体系。超市主导的供应链模式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供应链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平均比重达70%以上,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
3.农产品电商平台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近年来,各大电商平台也开始加入农产品流通渠道,如天猫、京东等巨型电商平台,以及一些垂直化运营的电商平台,如易果生鲜、本来生活、甫田网、沱沱工社、优菜网、我买网、顺丰优选等。电商平台一般直接对接产地和大型批发商,供应链渠道较为扁平化,存在着与“农超对接”同样的优势,但是农产品电商模式中供应链成本和物流成本难以控制。据央广网报道,由于供应链成本高昂,全国4,000多家生鲜电商仅1%盈利。
4.农村电商服务商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并非所有的农产品都适合走电商渠道,不同品类的农产品在标准化难度、QS认证难度、保鲜度、价值增值空间、物流要求等方面是不一样的。所以,农产品要通过电商渠道销售,还需要有服务于农村的电商服务商来解决品牌化、标准化、农产品上行供应链服务体系等问题。例如,有“农村延安”之称的“遂昌模式”,就是以农村电商服务商的定位来探索农村对接市场,通过集农产品标准化、品控、冷链、保鲜、检测、溯源于一体的供应链服务体系,将农村优质的、原生态的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卖到城市。
5.农产品龙头企业主导的供应链模式
这种模式以农产品龙头企业为主导,就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通过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供应链联盟,加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超市、校园的对接,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流通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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