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管理的凭据,为统一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需要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规范,为此,海关制定了报关单填制规范,对有关报关单填制的一些问题作了统—要求。
1.单证
(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人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
(2)预录人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人、打印并联网将录人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是海关监管的依据。
(3)EDI报关单(即电子数据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即电子数据交换)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是海关监管的依据。
⑷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证实货物已实际人、出境后打印的报关单退税联或核销联,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5)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基本联由一式三联组成,第一联为海关留存联,第二联为海关统计联,第三联为企业留存联。除基本联外,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还有不同的附联。例如,一般贸易进口为一式四联,第四联为进口付汇核销用;一般贸易出口为一式五联,第四联为出口收汇核销用,第五联为出口退税用;进料加工出口货物为一式六联,后三联分别供海关核销、出口收汇核销、出口退税用等等。
(6)根据贸易方式的不同,所填写的报关单的颜色也不相同。一般贸易的货物采用白色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货物采用浅绿色报关单;进料加工的货物采用粉红色报关单;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采用浅蓝色报关单等等。
2.填制要求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即做到两个相符:一方面是单证相符,即所填制的报关单的内容与相关的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及批准文件相符;另一方面是单货相符,即所填制的报关单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相符,不得伪报、瞒报。
(2)不同合同、不同贸易方式、不同运输工具的进出口货物,不应填报在同一份报关单上。
(3)同一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可以填写不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码的货物,但同时应逐项填报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