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包保险条款(ParcelPostInsuranceClause)
1.基本险
(1)邮包险(ParcelPostTransportationRisks)。对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坠落或失踪,或由于失火和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责。
(2)邮包一切险(ParcelPostTransportationAllRisks)。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责任外,对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负赔偿责任。
在投保上述任何一种基本险别时,还可加保附加险。
2.除外责任。与前述海、陆、空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相同。
3.责任起讫。自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起运地点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至目的地邮局发出通知书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满15天为止。如在此期限内邮包一经递交至收件人处所,保险责任亦即终止。
如加保战争险,其责任起讫自被保邮包经邮局收讫后开始,直至该项邮包运达目的地邮局送交收件人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