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装箱的定义,历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存在一定分歧。现以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对集装箱的定义作以下介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下的定义为集装箱 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
(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 方式;
(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内容积为1平方米或1平方米以上。
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C.0.C)应能满足抵抗海上运输中所会遇到的可预见的风险 的条件和能满足货物运输所需要的条件。货主箱(S.0.C)则应能满足抵抗海上运输中 所可能预见的风险的条件。
目前,中国、日本、美国、法国等世界有关国家,都全面地引进了国际标准化组织 的定义。除了 ISO的定义外,还有《集 装箱海关公约》(CCC)、《国际集装箱 安全公约》(CSC)、英国国家标准和北 美太平洋班轮公会等对集装箱下的定 义,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我国国家标 准GB 1992—1985《集装箱名称术语》
中,引用了上述定义。为了有效地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强化集装箱标准化,应进一步做好集装箱标准化工作。集装箱标准按使用范围 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
(1)国际标准集装箱。
国际标准集装箱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4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标准 来建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
(2)国家标准集装箱。
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GBM13—1985)中集装箱各种型 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
(3)地区标准集装箱。
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 该地区。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4)公司标准集装箱。
某些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制订的集装箱船公司标准, 这类箱主要在该公司运输范围内使用。如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集装箱。
此外,目前世界还有不少非标准集装箱。如非标准长度集装箱有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 集装箱、总统轮船公司的45ft及48ft集装箱;非标准高度集装箱,主要有9ft和9. 5ft两 种高度集装箱;非标准宽度集装箱有8. 2ft宽度集装箱等。由于经济效益的驱动,目前世 界上20ft集装箱总重达24吨的越来越多,而且普遍受到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