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日新月异,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特别是现代通讯工具的飞速发展,偌大的人类社会如同生活在一个“地球村”中,因此,国际交往可以说是无时不在。涉外社交礼仪是指政府间的外事工作、经贸洽谈、文化交流、观光游览等涉外活动中应遵循的礼仪礼节。涉外社交礼仪虽然有一定的国际惯例,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往往是各国各民族参照国际惯例,并结合自己的国情和风俗习惯而形成的礼仪,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做灵活变通处理。
涉外交往中应注意哪些基本的礼仪规范?
在涉外交往中,如果不懂一些涉外社交礼仪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则,不但会闹出笑话,而且会有损本国本民族的国际形象。涉外社交礼仪应遵循以下一些原则和规则。
(1)平等互利原则。在涉外交往中,既要维护本国的利益、尊严,也要尊重他国的利益与尊严。国家不论大小、贫富、强弱,不分民族、种族、肤色、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社会制度,一律平等,以礼相待,不能厚此薄彼,不能做任何有损国体、有辱国格的事。
对外交往中要以博大的胸怀和精神来处理国家之间的事务,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合作与交流,即使因多种原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或因习惯、信仰的不同,也不可采取威胁、欺骗的手段来达到牟利的目的,或歧视、不尊重对方。既要坦诚、谦恭、热情、周到,又不可低三下四、卑躬屈膝、失去自我,而要自尊自爱。
(2)友好相处,求同存异的原则。世界之大、风俗礼仪之多,令人目不暇接,世界各地的人民的交往又日益频繁,要想人们之间的接触遵循相同的礼仪是不可能的。因此,在社交活动中要树立求同存异的观念,才能建立和维护和谐的人际关系。孔子说:“君子周而不比,和而不同”,虽说的是为人之道,但不难看出,这句话其实道出了有着不同风俗礼仪的人们相互交往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所谓“己所不欲而勿施于人”,要“推己及人”,不可片面强调为他人所不能接受的风俗礼仪。
在“地球村”这样一个大家庭里,存在多种不同的风俗礼仪是不可避免的,要想和睦共处,就必须遵循“求同存异”的原则;要尊重别国的风俗习惯,特别是新到一个国家,除了事先要了解一些该国的风俗习惯外,还要多观察、多留意,不懂或不会的事,可以仿效别人或请他人指教。对别人要学会包容、忍耐,不能认为别人的风俗礼仪不可思议而嗤之以鼻,要尊重他国习俗礼仪。
在涉外交往中,要做到“友好相处,求同存异”,我们必须首先做好以下几点:
●要诚恳、自谦。在人际交往中,自谦就是行为举止的谦虚、谦让。古希腊哲学大师苏格拉底曾说过:“我比别人高明的地方,就是我知道自己无知。”中国也一贯奉行“谦受益,满招损”的信条。在人际交往中,自谦并不表示是弱者的行为,相反,自谦者善于反省自己的得与失,能从他人与自己的得失中汲取经验教训,从而充实自己、壮大自己。当然,自谦并不是要贬低自己,在国际交往中,自谦是要求善于观察他国风俗习惯的优缺点,不要盲目因他国的礼仪礼节与自己不同而吹嘘自己、贬低他人。
●要宽容大度。在国际交往中,宽容大度是指要尊重别国和别民族的风俗礼仪的不妥或欠文明之处。俗话说“说话不揭短,打人不打脸”。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何况偌大世界,因自然地理、人文环境、历史发展等原因的不同,各国各民族风俗礼仪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因宗教、历史发展等原因,一些国家和民族的风俗礼仪的确相对比较落后,存在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的地方。但我们不可因此而忽视他国的礼仪礼节,甚至产生鄙视他人的心理。此外,在人际交往中,性情宽厚易使对方感到安全、可靠,可以敞开心扉、真实地与你交流感情。
(3)遵纪守法、遵循伦理的原则。礼仪是人们相互交往中形成的一种非规定性的约定俗成的东西,它只具备道德性约束作用,而不具备法律性强制作用。礼仪最表面化的作用就是用来协调、融洽自己与周围人的人际关系。虽然每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礼仪,但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呆板的条条框框,特别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国际间交流的日益频繁,各国各民族的风俗礼仪也有相互融合的趋势。但相对而言,礼仪毕竟是一种道德,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与社会的法律制度相一致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与法律、真理和正义又存在着不相融的一面,而且国情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对事物的认知也不尽相同,因此,在社交活动,尤其是国际交往中,不可一味追求与他人相融或追求私利而放弃对是非的判别,甚至于置国格、人格不顾,而是要坚持真理和正义,不可因噎废食。
所有的涉外人员在涉外交往时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涉外交往中,要自觉遵守本国的涉外法规法纪,不得失密泄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营私牟利、索要礼品;特别是外事人员,更不得私自与外国机构或个人交往,不得自作主张或答应外国客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参加外事活动要严格按涉外规章制度办事。此外,遵纪守法还体现在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守他国的法律法规。
礼仪源于伦理道德,因此在国际交往中,我们应遵循国际普遍承认的伦理标准。由于自然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底蕴、文明发展进程等的不同,世界各国的伦理标准也不尽相同。尽管如此,世界各国各民族普遍认同的伦理标准在主体上仍有许多相近之处。例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因自己的自由而妨碍他人的自由;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利益;在不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为自己谋最大利益等。对于这些伦理原则,我们也要遵守。
(4)遵时守时的原则。在国际交往中,遵时守时是非常值得关注的规则之一,这也是涉外人员有无礼貌的体现。拜访或邀请都应事先预约,不得无故更改或推迟;接受别人的邀请或双方预约的会谈会见时间必须遵守,无论是哪种情况下因故不能赴约或迟到,都应及早通知对方并表示歉意。
(5)尊重老人和妇女。尊重老人和妇女既是我国传统的美德,也是世界各国人民珍爱人类的体现,是涉外人员必备的品质之一。出入电梯,上下车辆、船只、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礼让老人与妇女先行,必要时还应提供帮助;进出大门,要主动为其开门、关门;进出房间时,要主动为其穿、脱大衣外套;同桌用餐时,要主动帮助其如座、离席。一切要遵守老人和妇女优先的礼仪原则,必要时要义不容辞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6)注意仪表、卫生、举止和言谈。涉外人员要注意个人仪表,衣着要整齐、干净、大方;面部要清洁,头发和胡须必须修理整齐,修好指甲。要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不可在公众场合随地吐痰、扔垃圾等。
涉外人员举止应落落大方、端庄稳重,表现自然、和蔼可亲,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注意吸烟的场所和吸烟量,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赴宴时不得酗酒。
言谈的态度要诚恳、自然、大方,语气要和蔼可亲,表达要得体;谈话内容要事先准备好,应开门见山直入主题,不可吞吞吐吐绕圈子;交谈的过程中,不要滔滔不绝,要给他人说话的机会,应善于聆听他人的意见;若有三人以上,应注意分别交谈,不可冷落人,要主动招呼他人加入其中;言谈过程中要语势、体势得当,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手舞足蹈;交谈时不要询问他人诸如工资、婚姻状况、年龄等方面的问题;不要谈他人不愿谈的或敏感性强的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