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进行的同时,用书面文字的形式把会议的基本情况、议题、决议等有关内容,如实地记录下来,以备事后查考的材料。会议记录一般由大会工作人员或秘书担任,也可由会议主持人临时指定。
会议记录由开头、正文、结尾三部分构成。
(1)开头应该记录会议名称、开会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等七项内容。其中出席人数较多时可写出与会人数。列席人是指非正式会议代表,没有选举权、表决权,仅供参考、了解的与会者。
(2)正文主要包括会议主持人的讲话,会议报告或传达,与会者的发言,讨论的问题及会议决议等内容。一般简要记录只需重点地摘要记录会议内容即可,而详细记录则要把整个会议的各项议程自始至终地记录下来。
(3)结尾:正文记录完毕后,要另起一行空两格写上“散会”,如中途休会时也应注明休会。正式的会议记录,最后要由主持人和记录人在正文的右下方签名,并写上签名的日期。
所谓的会议纪要,是指摘要记述会议概况、议程和会议基本精神、决议内容等的一种公文。以会议记录为基础,经过综合整理、加工提炼而成,可以作为纪实性资料,也可以作为报送的报告性材料,还可以作为正式文件下发。
会议纪要的写作格式类似于会议记录,分标题、正文与结尾三部分。不过,纪要的正文前面要用前言来介绍会议的有关情况。会议纪要的写作有一个从记录的口头语向书面语转化的过程,要注意文件的条理化、理论化,突出中心和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