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止,是指人们的仪姿、仪态、神色、表情和动作。它以小见大地体现着一个人的思想和感情,通过它可以见微知著地洞察每个人的喜、怒、哀、乐等心理变化和活动。故此,它一向被作为人类的“第二语言”,在人际交往中备受瞩目。
作为国家公务员,在学习举止礼仪时,所努力追求的目标,是要使自己在执行公务时,特别是处于大庭广众之前,众目睽睽之下的时刻,竭尽全力,力争做到举止得体、适度,并保持一定的风度。
举止得体,是要求人们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合乎体统,符合身份,适应场合,并且能够恰如其分地借以传达出个人意愿。
举止适度,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尽可能地符合礼仪规范标准,使之适时、适事、适宜。超过了合“礼”的标准,或是达不到合“礼”的标准,同样都是失礼于人。
保持风度,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应做得优美、潇洒、帅气。对于任何一位有文化、有教养的国家公务员来说,潇洒的风度都是梦寐以求的。
举止得体,举止适度,保持风度,都是在礼仪上对于国家公务员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具体来说,则要力求在规则、自然、文明、稳重、美观、大方、优雅和敬人这八个方面达标。
(一)规则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有规则。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在这方面必须严格地依照社会上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照章办事”,尽力使自己的所作所为合乎规矩,有例可依,而不允许另搞一套。
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代表着国家,代表着政府,因此举止动作不仅要器宇轩昂,庄严大度,气量宽宏,使人肃然起敬,而且还要表现得有规可循,合乎礼仪,让人觉得和蔼可亲。要做到这一点,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就必须合乎规则。
(二)自然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自然。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在遵守有关规则的基础上,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过分地墨守成规,尤其是不要使自己的举止动作明显令人感到呆板、局促、勉强,或戏剧化。
(三)文明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文明。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一切举止动作都要讲究礼貌,并且有意识地借此去展现国家公务员的文化修养和道德水准。
人们对别人文化修养与道德水准的实际水平的判定,通常都是要“观其行”的。即通过观察一个人的举止动作、所作所为来得出结论。所以,国家公务员对于在他人心目中真实地展现着自己的“道德文章”的举止动作,是一点都不能放任自流、肆无忌惮的。
(四)稳重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稳重。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应当显得沉着稳健,泰然自若,切不可毛手毛脚,风风火火,让人觉得国家公务员为人处事不够沉稳老练,难负重任。
总的来讲,举止动作稳稳当当,令他人产生稳重之感,是国家公务员的本职工作使然。作为一名日理万机、忙不胜忙的国家公务员,在办理公务时,必须表现得有条不紊,稳妥可靠,精明强干,才会让人民群众信任自己,使交往对象钦佩自己。而要做到这一点,使自己的举止动作四平八稳,真正地做到稳重,是极为必要的。
(五)美观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美观。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应当努力使自己的举止动作看起来好看,而且具有美感。
(六)大方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大方。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要洒脱、大方,不要小里小气,显得拘束,给人以不够开放、眼界不高、没见过世面的感觉。
(七)优雅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优雅。这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应当高尚、脱俗,既雅观、雅致,又在品位上不同凡响,高人一等。
要求国家公务员举止优雅,不是要使国家公务员刻意地标新立异、脱离群众,而是要更好地向世人展示国家公务员在整体上的良好教养、脱俗的品位和高尚的精神境界。它同规则、自然、大方等其他各项要求,是殊途同归、并行不悖的。
(八)敬人
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必须敬人。这是指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并非单方面的行为,在除了上述七点之外,它还与国家公务员对待他人的看法与态度有关。通过观察国家公务员的举止动作,大体上就能够了解其对交往对象敬重与否。
与别人交谈时,不论情绪多么激动,讲话时都不要高声呐喊,特别是要避免唾液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