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礼仪,是指国家公务员在国家行政机关里自己的工作室内,在执行公务、办理公事时所必须遵循的礼仪规范。从适用地点上来看,工作礼仪主要适用于国家公务员各自的工作室之内从适用时间上来看,在国家法定的上班时间以内,国家公务员都必须主动、自觉地遵守工作礼仪。可见,工作礼仪主要是供国家公务员在自己的工作室里上班时用以自律的。国家公务员所应当遵守的工作礼仪,基本上表现为维护自我形象、勤于政务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等三个方面。
国家公务员要认真维护自我形象。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是指它所留给人们的总的印象以及人们对它的总的看法。而在人们对国家行政机关的总的印象与看法之中,对国家公务员的印象与看法又居于突出的位置。在某种意义上讲,人们主要是通过国家公务员的个人形象,来了解和观察国家行政机关的整体形象的。国家公务员在办理公务时,一般的人往往与国家公务员仅有一面之缘,难于同国家公务员保持长时间的接触,难于从总体上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全面的考察。因此,他们所言的国家公务员的形象,主要是指国家公务员的仪表形象。人们对于这一点,完全可以一目了然,印象深刻,一时难以忘却。
出于上述原因,国家公务员在工作室里工作时,进行自我形象维护的重点,应当放在仪表的修饰与维护上。以任何理由对此疏忽大意,都不能容许。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时,仪表一定要干净、整洁,要给人以清爽宜人、精神振奋、朝气蓬勃的感觉。为此,一定要参照有关规定,事先修饰好仪表。不可以对其置之不理,或是任其邋里邋遢,窝里窝囊,让人家瞧不起自己,怀疑自己是否称职。在工作时,国家公务员必要按照礼仪规范着装。提出这种要求,并不是囿于“以衣帽取人”的陈腐之见,而是因为国家公务员的工作服装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他人对自己的整体印象与看法。
穿着方面,重点是要避免脏、乱、破、露、透、短、紧、艳、异等几种失仪的情况出现。
一是脏,就是懒于换洗衣服,使自己的衣服皱皱巴巴,满是油污、汗迹、汤渍,甚至令人看不出衣服本来的颜色,或是其异味令人掩鼻。整天穿脏兮兮的衣服上班的人,多会给人一蹶不振的感觉,而且还会让人怀疑其心灰意冷,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务必要牢记,工作再忙,身体再累,都不能成为自己整天穿着脏衣服来工作上班的理由。作为有志于为人民服务者,“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呢?
二是乱,就是穿着衣服不合规范。它不仅是指把适合于在办公时穿着的服装穿得不像样子,如上衣不是穿在身上而是披在身上,裤管与袖口非要卷得高高的不可;或是把本不协调的服装强行搭配在一起,如以西服上衣配牛仔裤、健美裤,穿西服套装时配布鞋、凉鞋、旅游鞋,等等;更要指的是国家公务员工作时不宜穿着的服装被穿进了工作室。比方说,在健身锻炼时,穿运动服最好;在出席宴会、舞会时,穿时装也不错,但要是把运动服、时装穿着去工作,就会让人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了。
三是破,是指服装破损、伤残、溃烂。我国国家公务员历来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但是这不意味着可以听任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时所穿的服装残破不堪。纵使因为不慎,而使自己的工作服装“挂花”,也要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缝补,等等,而不宜令其为外人所见。要是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时所穿的服装这儿撕开一个口子,那里烧了一个窟窿,甚至连钮扣也不齐全,是难以使人信服其工作认真、严谨的。
四是露,就是有意无意地过多暴露了本应“秘不外宣”的躯体,从而给人以不良印象。在工作时,国家公务员应当忠于职守,勤于政务,而不宜穿着过分地暴露自己的躯体的奇装异服。在比较正式一些的场合,通常不宜身穿露胸、露肩、露背、露腰以及暴露大腿的服装。赤脚不穿袜子,也不够正式。
五是透,就是外穿的衣服过于单薄透明,致使内衣若隐若现,甚至昭然若揭。在国家行政机关里,是拒绝“流行季风”,不准有意穿“透视服”的。在工作时穿“透视服”,不但会使自己的敬业精神值得怀疑,而且还会让他人难以面对自己。弄得不好,还会给人以过于轻浮的感觉。应当说明,有的人在工作时的着装,未必是有意要让人“透视”自己,这主要是由于这些人缺乏基本的着装常识。例如,穿衬衫时,不知道应使内衣与衬衫在色彩上相近、相似。穿面料较为单薄的裙子时,不知道该穿衬裙,等等。
六是短,这里是指着装过于短小,将不应显露在外的肌体暴露了出来。根据礼仪规范,为了自重,一般来说,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时,背心、马夹、短裤和“露脐服”,都是不适宜穿着的。女同志在比较重要的活动中,还须注意忌穿超短裙。穿着超短裙行动多有不便,而且还有失庄重。同时应当指出,国家公务员在办公时的着装应当大小、长短合身。切不可使之过于短小,不甚合身甚至捉襟见肘,显得自己浑身上下小家子气。
七是紧,主要是指在购买或缝制服装时,有意识地使之紧紧地包裹着自己的身体,使自己身体的线条过度地展示于他人的视野之中,既不雅观,又不文明,因而这种服装是不允许国家公务员在工作时穿着的。女同志尤其要注意,不要在工作时穿高弹的“紧身服”等,免得令人为之侧目。
八是艳,就是指国家公务员的着装色彩过多,过于鲜艳,图案过分复杂。在办理或执行公务时,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当体现出庄重保守的风格,而不应当打扮得花枝招展。因此,过多色彩、过分鲜艳、图案过分复杂的服装最好不要穿着。可能的话,应当另选择深色无图案的套装,并且使全身服装的色彩不超过三种。
九是异,就是指着装过分怪异奇特。就目前而论,着装过异主要可分为三种。其一,是款式过异,如“乞丐装”就是一例。其二,是搭配过异,即不按常规进行搭配。比如把长衫穿在里面,而将短衫穿在外面。其三,是穿法过异,即不依照正常的方法穿着使用服饰。例如,把衬衫围在腰上,把太阳镜支在头顶。对于这种着装过异的做法,国家公务员是切不可赶时髦,一味跟进的。在妆饰方面,国家公务员亦须做到端庄、简约,符合身份。妆可以不化,要化则以淡为主。饰物可以不用,要用则以少为佳。这两条基本规则,是任何人都不能违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