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必须应事。所谓应事,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当根据自己所办理的公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总体上,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与其所办理的公事相配合,相呼应。着装应当应事的原则,有时也叫按场合区别着装的原则。依照该项原则,在办理公事之时,即处于不同的场合时,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当有所分别。也就是说,在办理不同的公事时,或在不同的场合时,对于国家公务员的着装有不同的要求。要是不遵守这套规矩,以不变应万变,或者说着装不应事,不分场合,难免会招致麻烦。有这样一个例子,某国总统出访欧洲,在当地引起轰动的,竟然是他在正式场合露面时所穿的一身格子呢便服。因为按照惯例,作为一国代表的总统,在正式的外交场合只能穿深色西服,决不能穿这套适合度假或打猎时穿着的服装。于是舆论纷纷指责这位总统不严肃,缺乏一国总统本应具有的责任感。通常,国家公务员在办理公事时,所遇到的场合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普通场合
这基本上指的是一般情况下在办公室里坐班,或是外出处理一般类型的公务。在这种场合,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当合乎本单位、本部门的规定,在总体上做到正规、干净、整洁、文明。
2.庄重场合
它主要是指参加会议、庆典、仪式、盛宴、谈判、外事等庄严、隆重的活动。国家公务员在办理此类公事时,着装力求庄重、高雅、严肃。此外,还须遵守有关这类活动在着装方面的具体要求。在国外,按照礼仪规范,国家公务员在此时应着礼服。一般来讲,礼服特指在礼仪场合穿着的服装。它的式样且有着统一的规范,且有一般礼服、社交礼服、晨礼服、晚礼服、小礼服与大礼服之分。目前,我国尚未统一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礼服式样。不过在实践中,一般以深色中山装套装、西服套装、旗袍、连衣裙或西服套裙等充当礼服之用。
3.喜庆场合
它通常是指欢度节日或纪念日,亲友欢聚,举办联欢、舞会或游园会,参加婚礼、生日庆祝活动,出席庆祝会,等等。这些活动大都充满了热烈、喜悦、欢快的气氛,因此国家公务员的着装相对而言,要时尚、潇洒、鲜艳、明快一些。当然,在这方面要做得自然,不要脱离群众,鹤立鸡群。
4.悲伤场合
向遗体告别、出席葬礼、祭扫陵墓以及慰问逝者家属一类的活动,都会令人心情沉重,悲伤不已。因此国家公务员在着装上务必要素雅、肃穆、严整。比如,在参加追悼会或是向先烈的纪念碑敬献花圈时,如果穿得花里胡哨、华丽时髦,显然是非常不得体的,也是对逝者或先烈的不恭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