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必须应景。所谓应景,是要求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应当优先考虑到自己即将出现或主要活动的地点。要尽量使自己的着装与自己所面临的环境保持和谐与一致,而绝不可以我行我素,自以为是,使自己的着装同自己所处的环境格格不入,或反差过大。不论什么人,只要到达一定的地点,就是进入了特定的环境,成了特定环境的组成部分。在这种时刻,他所做的一切,都必须主动、自觉地与自己所处的特定环境保持一致。反之,就会产生负作用,既破坏了环境美,也有损形象。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国家公务员的着装必须应景,也就是要使之与其面临的环境相协调。
例如,当人们在工作之余,身穿一套牛仔服、足蹬一双旅游鞋前去风景区观光游览;或是头扎发带、身着洁白短小的网球裙,在网球场上奋力挥拍击球;则都同环境非常协调一致,让人无可挑剔。
然而,穿牛仔服或网球裙,要是去国家行政机关上班,尤其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外出执行公务,却绝对是不合适的。这只会给人以一种不务正业、吊儿郎当的印象。同样的道理,女性国家公务员如将一时流行的窄框金丝太阳镜、阔边扎花浪漫草帽、及踝的吊带纱裙、摩登的小背囊、透明的无跟塑胶拖鞋,全都披挂在身,并且全盘地将其“引进”自己的办公室,那么即使她这身打扮的确美不胜收,恐怕也无人恭维。这一类的街市服,要是穿着它去逛商场、轧马路,才算是适得其所。
又如,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穿制服、西服、中山服、西服套裙,显得正规而庄重,能令人肃然起敬。可要是把这一类的正装穿到公园、商场、街头、运动场上,不仅会因为“小题大作”而见笑于人,而且还会由于它们使自己行动不便而“自作自受”。不管怎么看,穿着只有在正式的工作环境里才适宜的正装,前去娱乐、休闲、观光、游览、购物,都是不应景,都是与环境不相和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