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履行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并依法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商检法》第三十九条、《卫生检疫法》第二十六条、《动植物检疫法》第四十八条对检验检疫收费做出了明确规定。依法收费是检验检疫机构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执法行为。


现行检验检疫收费依据是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于2003年12月31日下发,并于2004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


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出入境人员、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应检物实施检验、检疫、鉴定、认证、监督管理等,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收费,其他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规定收费,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出具财政部规定使用的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不得重复收费。


出入境关系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交款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现金、支票/转账和刷银联卡。一些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检验检疫机构已经实现了电子收费,通过银行提供的信息平台和资金流动通道,无须报检人的人工参与,在执行计费操作后,实现检验检疫费的自动缴纳。这种收费方式一方面提高了通关效率;另一方面,大大减少了企业管理现金或银联卡的风险。

相关文章

大件运输客户投诉处理策略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中客户投诉的处理策略,涵盖投诉的类型、处理流程、沟通技巧以及预防措施,旨在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企业信誉。

45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的供应链管理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的供应链管理策略,涵盖规划、执行、监控和改进等各个环节,并提供实际案例分析。

24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中,客户的期望和需求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中客户的期望和需求,涵盖安全、时效、成本、服务等多个方面,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380查看详细

大件运输的标准化程度分析

本文深入探讨大件运输的标准化程度,分析其现状、挑战和未来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50查看详细
关闭
关闭
关闭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