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一份运单,从一个发站发往一个到站,从一个发货人处发往一个收货人处的货物,称为一批货物。
1.国际铁路整车货物运输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性质或形状需要一辆或一辆以上的铁路货车装运,称为整车运输。整车运输货物重量一般在50吨以上,体积在100立方米以上,适合于大宗货物运输。目前,我国用于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车辆主要是不超过70吨载重的通用货车(敞车C、棚车P、平车N)和专用货车(长大货车D、保温车B),并且原车出境车辆必须带有MC标记。
2.国际铁路零担货物运输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性质或形状不足一辆铁路货车装运时,则采用零担货物运输。零担货运输批次较多,货物品种繁杂,不利于整理,并且组织工作复杂,单位成本较高。目前我国已不办理国际铁路零担货物运输。
3.国际铁路集装箱货物运输
集装箱运输是使用集装箱装运货物或运输空集装箱,主要适用于精密、贵重易损的货物。在开办集装箱国际运输早期,曾使用过5吨和10吨的集装箱,但随着国际集装箱运输的标准化,这类非国际标准的小箱已停止使用。目前我国铁路只允许使用20英尺及40英尺通用干货集装箱、20英尺通用干散货集装箱和20英尺折叠式台架集装箱。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性质
按照中国铁路规定,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发货人只能是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和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由此可见,国际铁路货运代理是货主的代理人,并以自己的身份作为发货人向实际铁路承运人托运货物。也就是说,货运代理对于货主是代理人,对于铁路承运人是发货人。
与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不同,国际铁路货运代理是只作为货主的代理人,而不作为承运人的代理人。并且,铁路联运运单由铁路承运人签发,而不是由货运代理签发,因此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只属于代理人型的货运代理,而非当事人型的货运代理。
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包括发运站货运代理、国境站货运代理和到达站货运代理,分别负责货物在各站的相关业务。如果是涉及第三国过境运输,发货人或收货人必须在过境国指定货运代理办理相关进出境手续并支付过境国运费。如果不指定货运代理,过境国可以拒绝承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