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集装箱如何管理
(一)重箱管理
1.进场重箱管理
进口重集装箱:码头理货员在船边核对箱号、尺寸类型、检查铅封、箱体。若有箱号不符,铅封与实际情况积载不符,灭失货断裂,箱体残损,冷藏箱的温度与记载的不符等情况,都要进行记录,大副签字确认。在港区堆存超过规定天数的,
比如10天、15天,视为超期箱,移到指定的场地。
出口重集装箱:检查桥工作人员审核单证,核对箱号、箱型尺寸、检查铅封、箱况,正确记录,交接双方签字。
2.出场重箱管理
进口重集装箱:凭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的设备交接单和海关放行的D/0,付清在港区的相关费用后,进行放箱。
出口重集装箱:凭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发的设备交接单以及海关签发的退关箱出卡口证明放出口退关箱。装船配载前,堆场员核实集装箱的堆场位置,然后船边理货员核对装船。
(二) 空箱管理
1.空箱进场管理
进口空箱:理货员在卸船时检查验收,并安排进入计划的场地。
出口空箱:出口空箱通过检查桥进场。在得到船公司的出口计划时,该计划应该包括所装空箱的船名、航次、数量、箱型、计划进港时间、船舶预计进港时间、目的港(如有中转港也应注明)、安排驳箱进港的公司或车队名称。根据上述信息合理安排场地。进场时,检查桥审核EIR,检查情况将箱子安排到计划的出口箱区。
2.空箱出场管理
对于本地/中转出口装船的空箱,所有装船的空箱按船公司计划配载装船,理货员在船边确认装船。
对于中转的空箱,船公司会有不同的安排,根据本地和其他港口的用箱情况,可以安排本地出口用箱,船公司会安排车队驳空箱,也可以安排装船到其他不同的港口。在得到船公司的计划后,明确所出口箱的箱主、船名、航次、尺寸类型、数量等,将堆场里的空箱进行合理分配。同一情况下应尽量选择堆放区域集中的集装箱,且最好不要有翻箱。
在有空箱装船出口计划时,结合该计划的箱型、数量、航次,选择相应的在港空箱配载上船。比如安排装同一船名航次同一卸货港的中转出口空箱。由于舱位、船期、空箱的需求量等不稳定因素的存在,船公司的计划随时有可能改变,所以不仅堆场里的空箱安排要随时更改、合理安排,对于箱区的计划也要作相应的安排。
箱主提空箱出场时,检查桥根据箱主签发的设备交接单进行放箱。
(三) 冷藏箱的管理
(1)在船舶卸船前,堆场计划将冷藏箱信息及时通知冷藏箱场地工班,卸船时安排专门的冷藏箱箱区。
(2)船边理货员在卸船前先检査制冷温度和箱体情况,发现异常应会同船方做好签证工作。
(3)堆场控制员在堆场检查箱体状况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船边理货员和控制室。如箱体状况正常,则进计划内的场地,接通电源。
(4)冷藏箱出场时应提前切断电源,堆场员收妥电线和插头,指挥吊机司机
装车。
(四) 危险品集装箱管理
危险品集装箱是指箱内装有《国际危规》中列明的危险品货物之日起,直到该集装箱拆箱、清洗妥当为止的集装箱。
1.危险品货物的确认
凡经码头进出的危险货物(除《国际危规》中列明第6、8类非冷冻危险货物外),货主、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事先都须向港方申报,获得同意后船方才能承运。同时须填报船舶载运危险品集装箱安全适运申报单,批准后方可装卸船。
2.危险品集装箱交接
危险品集装箱卸船前,码头理货员仔细检査箱体、铅封和箱体四周张贴与箱内货物相应的危险品标志,并仔细核对箱号,发现不符或异常,通知船方并记录。
出口危险品集装箱在进人码头时,承运人须持港监签署的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检查桥工作人员仔细检查箱体、铅封和箱体四周张贴与箱内货物相应的危险品标志,如有不符应拒绝接收。
3.危险品集装箱的装卸
每个港口的规定和情况有所不同,比如有些港口对装有《国际危规》中列明第1、2、7类及冷冻危险品的集装箱必须采用车―船、船—车直取直装的方式,对装有《国际危规》中列明的第3、4.2、4.3、5.1、5.2的集装箱尽量采取直取直装方式。
危险品集装箱卸船前,要布置落实安全操作防范措施及急救办法。
4.危险品集装箱的储存
危险品集装箱堆垛根据危险货物的不同,一般只许堆两层,并根据《国际危规》的隔离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进行有效的隔离。危险品集装箱堆放在专用的危险品箱区,应设有隔离栏和喷淋装置,在高温季节对一些可喷淋的危险品集装箱喷淋降温。
(五) 超限集装箱管理
超限集装箱是指转载有超高、超宽、超长货物的开顶集装箱、平板箱、框架箱。超限集装箱限堆高一层,在专用的箱区堆放。一般超宽超过30厘米,相邻列不得堆放集装箱;超长超过50厘米,相邻位不得堆放集装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