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以及放射性、辐射性等危害生命、财产、环境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保,它的应用给现代社会人类带来了好处和方便,但同时有些不合格的危险货物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造成了一些损害,导致各种事故和疾病的发生,因而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社会相继制定一些规定,对危险货物实施严格的管理。
目前,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包括烟花爆竹、出口打火机和点火枪类商品等实施法定检验。
一、 报检范围
1.出口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出口商品,同时烟花爆竹又属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各环节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其安全运输出口,我国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和监管采取产地检验和口岸查验相结合的办法。
报检范围为H.S编码为360410000的烟花爆竹产品。
2.出境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
报检范围为H.S编码为96131000的一次性袖珍气体打火机、96132000的可充气袖珍气体打火机、96133000的台式打火机、96138000其他类型打火机(包括点火枪)等。
3.出口危险化学品(新增)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已将部分危险化学品列入《法检目录》,并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
报检范围详见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法检目录调整内容》。

二、 报检程序及报检规范
1.报检程序
出口危险货物的报检程序可参照一般法检货物,但其检验检疫规定有所不同。
2.报检规范
(1)报检时间及地点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在货物出境前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2)报检时随附单证
出口危险货物报检时,货主或其代理人除需要填制出境货物报检单以外,还需提供以下单证。
①外贸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信用证(以L/C结算的)。
②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
③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④企业自我声明(生产企业对危险货物的质量和安全作出的承诺)。
⑤分类定级试验报告和12米跌落试验合格报告(规格为6英寸及以上的礼花弹产品,在口岸查验时)。
⑥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证。
⑦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⑧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⑨出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⑩出口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⑪出口危险化学品如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说明。
3.检验检疫要求
(1)烟花爆竹
①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储存出口烟花爆竹。
③对出口烟花爆竹的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对进口国以及贸易合同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其标准检验。
④对首次出口或者原材料、配方发生变化的烟花爆竹,检验检疫机构将实施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检测。对长期出口的烟花爆竹产品,检验检疫机构每年将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烟火药剂安全稳定性能的检测。
⑤凡非本地直接出口的且以集装箱运往口岸出口的烟花爆竹,出口商应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到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换领出境货物通关单。
⑥对在产地直接报关出口的烟花爆竹,出口商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报关。
⑦盛装出口烟花爆竹的运输包装,应当标有联合国规定的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和出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登记代码标记。凡经检验合格的出口烟花爆竹,应在其运输包装明显部位加贴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讫标志。
(2)打火机、点火枪
①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实施登记管理制度。
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生产企业应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提交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企业,由检验检疫机构颁发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生产企业登记证和专用的登记代码和批次号。
②企业应当按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包装、储存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
③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对进口国高于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按进口国标准进行检验。
对于我国与进口国政府间有危险品检验备忘录或协议的,应符合备忘录或协议的要求。
④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上应铸有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登记代码,其外包装须印有登记代码和批次,在外包装的明显部位要贴有检验检疫机构的验讫标志。
⑤检验检疫机构对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监管坚持型式试验和常规检验相结合的原则。
在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首次出口或其原材料、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检验检疫机构将进行打火机全项型式试验,全项型式试验必须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测实验室进行。产品出口时,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型式试验合格报告进行常规检验。
⑥检验检疫机场对出口打火机、点火枪类商品的检验实施批批检验,同时对其包装实施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
(3)危险化学品
2011年3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为了切实加强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的检验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已将部分危险化学品列入《法检目录》,并自2012年2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检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