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货物报检可分为出境一般报检、出境换证报检、出境货物预检报检。

1.出境一般报检
出境一般报检是指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检疫以取得出境放行证明及其他证单的报检。对于出境一般报检的货物,检验检疫合格后,在当地海关报关的,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或其代理人持出境货物通关单向当地海关报关。
2.出境换证报检
出境换证报检是指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法定检验检疫出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持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向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报检。对于出境换证报检的货物,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抽查比例进行查验。
对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符合出口直通放行条件的货物,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直接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货主或其代理人凭出境货物通关单直接向报关地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无须再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到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3.出境货物预检报检
出境货物预检报检是指货主或者其代理人持有关单证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对暂时还不能出口的货物预先实施检验检疫的报检。预检报检的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标明“预验”字样的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式出口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可在检验检疫有效期内持此单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放行手续。
申请预检报检的货物须是经常出口的、非易腐烂变质、非易燃易爆的商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