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检疫的定义
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指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的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集装箱、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签发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
2.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发展历史
从1986年至1990年,我国检验检疫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简称《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简称《商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简称(《动植物检疫法》);国务院也先后颁布了上述法律的实施条例,对检验检疫执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1998年4月,为更好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对外经贸发展的需要,党中央和国务院再次对原有的检验检疫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卫生部卫生检疫局和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合并组建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这就是统称的“三检合一”。各直属、分支检验检疫局也于1999年完成了改革。
2001年4月30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落实中国加入WTO有关协议的精神,国务院决定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