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必要的防范手段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但不能完全避免它的发生。实践中,投保货运代理责任险是转移经营风险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转化一些无法预料和无法规避的经营风险,减少重大或突发风险事件给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对他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代为承担的一种责任保险。在西方发达国家,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运用广泛,被称为货运代理企业的“护身符”,但在我国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一)国际货运代理本身的过失
国际货运代理未能履行代理义务,或在使用自有运输工具进行运输出现事故的情况下,无权向任何其他人追索,如货代员单证缮制错误等。
(二)分包人的过失
在“背对背”签约的情况下,责任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分包人的行为或遗漏,而国际货运代理没有任何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从理论上讲国际货运代理有充分的追索权,但常常由于复杂的实际情况使其无法全部甚至部分地从责任人处得到补偿,例如,国际货运代理将报关业务委托给报关行,由于报关行的原因货物无法通关造成损失,货代有权向报关行索赔,但是如果报关行破产,货代将得不到补偿。
(三)责任限制不同
货运代理发现某分包人的责任小于自己的责任或者没有责任,这就意味着当分包人因为可免责的原因造成货物损失时,货运代理的对外赔付得不到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