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包括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航空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和邮政包裹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的可按自己货物的运输特点选择投保。
陆运、空运、邮运货物保险是在海运货物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由于陆运、空运与邮运货物同海运货物可能遭到的风险不尽相同,所以陆、空、邮货运保险与海上货运保险的险种及其承保责任范围也有所不同。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是以火车和汽车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货物为保险标的的货物运输险。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陆运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被保险货物在投保陆运险或陆运一切险的基础上,还可以加保一种或若干种附加险,如陆运战争险等。

(一)基本险
1.陆运险
陆运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risks)与海运保险中的“水渍险”相似。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下列损失或费用。其承保范围包括:①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②陆上运输工具火车、汽车等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驳船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③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风险的货物采取抢救,在不超过该批被救助货物保险金额的条件下,防止或减少货损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2.陆运一切险
陆运一切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all risks)与海运保险中的“一切险”相似。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公司还负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
3.除外责任
上述两个险别的除外责任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除外责任相同。
(二)保险期限
陆运基本险也采用“仓至仓”条款。保险人负责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做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三)陆运战争险
陆运战争险(overland transportation cargo war risks)目前仅限于铁路运输,负责范围与海运战争险基本上是一致的,即直接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和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所致的损失和各种常规武器包括地雷、炸弹所致的损失。陆运战争险属于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陆运战争险的保险期限不采用“仓至仓”条款,而是以货物置于运输工具上为限,这与海运战争险类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