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进行货物运输的运输方式。由于不同国家之间的铁轨距离没有统一,因此火车直运(原车过轨直通)的情况很少。目前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形式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含义及特点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指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铁路全程货物运输中,使用一份运输单据,使用铁路运输一种运输方式,并以参加国铁路承担连带责任的形式办理的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涉及多个国家铁路运输的一种国际联合运输形式,除具有铁路运输自身的优缺点外,还因是国际运输和联合运输而具有自身特点。

1.速度较快、运量较大、成本较低、安全可靠
铁路货运速度每昼夜可达几百千米,远远高于海上运输速度。一列货物列车一般能运送3000~5000吨货物,远远高于航空运输和汽车运输运量。铁路运输费用较低,远远小于公路运输和航空运输费用。铁路运输几乎不受天气影响,可以不分昼夜地进行定期、有规律、准确的运输。
2.两个或以上国家、一份运单
如果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在两个国家之间,则一国是货物始发国,一国是货物到达国。如果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在两个以上国家之间,则涉及在第三国的过境运输。但无论铁路联运涉及几个国家,均只适用一份运输单据,即国际货协运单,该运单负责货物联运的全程运输。
3.业务复杂性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规章条款繁多而复杂,在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时,货物、车辆、运输单据及相关单证都必须符合国际铁路联运规定,同时还需顾及各参加国铁路的设备条件、运输组织方式和相关法规制度,这就决定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业务的复杂性。铁路联运业务的复杂性对铁路货运代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参加国铁路承担连带责任
参加国铁路承担连带责任,指由《国际货协》的参加国铁路按国际铁路联运运单的要求承运铁路货物,负责完成货物和随货单据的全程运输,直到在到达站交付货物为止。
参加国铁路既作为铁路货物实际承运人,又行使国际铁路货运代理的部分职能,如内陆运输工具的海关监管职能、边境口岸的货物交接职能、铁路车辆在不同轨距间的换装职能、货物单证的递送职能、到达站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和交付的职能、到达站将货物转发到未参加《国际货协》国家的转运职能。每一继续运送的铁路自接受附有运单的货物时起即认为参加了铁路联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