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和换装作业,维护各参加国家的权益,《国际货协》对以下联运货物的范围与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
1.不准运送的货物
(1)属于参加运送铁路的任何一个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
(2)属于参加运送铁路的任何一个国家邮政专运的物品。
(3)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品除外。
(4)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资。
(5)一件重量不足10kg,体积不超过0.1m³的零担货物(中朝、中越铁路间按双边协定办理)。
(6)在需换装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的一件重量超过1.5t的货物。
(7)在需换装中,使用不能揭盖的棚车运送的一件重量不足100kg的零担货物,但不适于《国际货协》附件《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危规》)规定的一件最大重量不足100 kg的货物。
(8)棚车运往伊朗的货物,每件超过500kg,成卷纸每卷超过1000 kg。
2.不准在一辆车内运送的货物
(1)数批整车货物。
(2)整车货物与一批或数批零担货物。
(3)整车货物与大吨位集装箱货物。
(4)大吨位集装箱货物与一批或数批零担货物。

3.不准按一份或数份运单在一辆车内混装运送的货物
(1)一种易腐货物与照管方法不同的另一种易腐货物。
(2)按《国际货协》附件所规定需遵守保温制度或特殊照管的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3)危险货物同《国际货协》附件《危规》中规定的禁止在一辆车内混装的其它货物。
(4)发货人装车的货物同铁路装车的货物。
(5)根据发送路国内规章不准在一辆车内混装运送的货物。
(6)堆装运送的货物同其它货物。
4.需要各国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能承运的货物
国际铁路联运中,下列货物需要有关铁路间商定后,才能办理运输。
(1)在不同轨距的铁路上运送自轮运转的机车、车辆时。
(2)一件货物的重量超过60t,而需要换装运送时(其中罗马尼亚超过30 t,越南超过20 t时)。
(3)在需要换装运送的情况下,一件货物长度超过18m(运往越南超过12m)时;在不需要换装运送的情况下,视承运货物的种类不同,其规定也有所不同:对于铁路钢轨和钢筋混凝土用的圆钢筋,其长度超过30m(但对欧洲标准轨距的铁路,其长度为超过36m)。对于其它货物,一件货物长度超过25m时。
(4)超限货物的运送。
(5)用特种平车装运需换装的货物时。
(6)用特种罐车装运需换装的化学货物时。
(7)运送尸体时,应有押运人押运而不押运时。
(8)危险货物可按整车或零担办理运送。但《国际货协》附件《危规》第3表中列载的危险货物,按零担办理时。
(9)没有列载于《国际货协》附件《危规》第1,3,4和10表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
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物品和放射性货物的运送。
(10)往越南运送易腐货物或用罐车运送罐装货物时。
5.需要押运人押运的货物以及押运的具体规定发货人托运以下货物时需要安排押运人押运:
(1)自轮运转的机车车辆;
(2)动物;
(3)需要加温运送的易腐货物、活鱼;
(4)根据发货人的申请,经发送铁路特别许可的其它货物。
6.需要声明价格的货物及其注意事项
(1)需要声明货物价格的货物。根据《国际货协》第9条的规定,发货人在托运下列货物时,应声明其价格:
①金、银、白金及其制品;②宝石;③贵重毛皮(海龙、青狐、白鼬、貂、水貂、水獭、羊羔、海豹、玄狐、臭鼬、黑貂以及上述毛皮的制品);④摄制的电影片;⑤画;⑥雕像;⑦艺术制品;⑧古董;⑨家庭用品。
(2)发货人如在运单“发货人的特别声明”栏内注明“不声明价格”,并亲笔签字证明,则也准许承运不声明价格的家庭用品。
(3)对于托运其它货物,可以根据发货人的希望声明价格。
(4)货物声明价格的款额,应由发货人以瑞士法郎记入运单“货物的声明价格”栏内,并不应超过售货者账单中记载的这些货物价格或国家价格。
(5)发送路承运货物时,有权检查货物的声明价格是否同它的价值相符。铁路同发货人之间对于声明价格款项发生争论时,这项争论应由发站站长解决。如发货人不同意发站站长的决定,则可以自费邀请国家贸易或工业机关的鉴定人。鉴定人的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效力。
(6)货物声明费,由发送路和到达路核收。在自管路内运送按国内规章和运价规程核收,而过境路上的运送,按《统一货价》核收。为核收这项费用,以瑞士法郎表示的声明价格款项,应按换算当天发送国和到达国现行兑换率,为发送路折成发运国货币,为到达路折成到达国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