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来源于英语"Freight Forwarder"和“Forwarding Agent”两个词组。各个国家的不同理解,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目前还未统一。
(1)FIATA(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de Transitaires etAssimiles)(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s,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制定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定义:根据客户的指示,与客户签订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身不是承运人。
(2)美国《船务和货运代理业务词典》将国际货运代理定义为:准备航运单证、安排舱位、投保并办理关税相关手续,以获取费用的商业组织。
(3)日本《日本商法》第三百五十条将国际货运代理定义为:运输代办人以自己的名义,以代办物品的运输为业的人。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第二条,对国际货运代理业下的定义:接受进出口货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条,对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下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作为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有关业务,收取代理费或佣金的行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独立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以及服务费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