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货结束工作
1.在本舱装卸结束时,理货员应检查舱内、库场,防止漏装、漏卸。
2.在全船装卸结束时,单船理货长应核对全部理货单证和货物资料,做到进口舱单、计数单、货物溢短单数字相符;出口装货单、计数单、分舱单、积载图数字相符;与仓库核实全船货物数字。如双方数字不一致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不得随意更改理货数字。如不能应及时查明原因时,应以本公司理货数字提请船方签证。
3.在全船理货结束时,对进口货物,单船理货长应根据计数单和舱单,汇总编制货物溢短单;根据现场记录,汇总编制货物残损单,各一式七份,经船方签字后,提供船方、仓库、海关、外代、代运、船公司各一份。
4.对出口货物,单船理货长应根据货物积载草图,绘制货物积载图,经船方签字后,根据计数单和装货单,制作货物分舱单。
5.理货长应制作理货证明书一式三份,经船方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