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装箱、拆箱理货操作
1.交接
对船方负责箱内货物的集装箱,应根据装拆箱单位通知,在装拆箱时,派出理货人员到场理货。在港区装拆箱,与仓库或集装箱公司办理货物交接;在港区外装拆箱,与收发货人办理货物交接。均应编制装/拆箱理货单一份,须经装拆箱单位签字,货物残损情况填写在“备注”栏内。根据进口理货单,汇总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一式五份,提供船公司、海关、船代、收货人各一份。根据出口理货单,批注装货单。如收发货人或其他委托方委托对集装箱内货物进行理货时,应根据装拆箱单位通知,在装拆箱时派出理货人员到场理货。
2.装箱理货
在装箱前,向场站索取装箱预配单或其他装箱资料。核对集装箱箱号,检査集装箱箱体是否完好、密封性能、清洁度、地板有无破损、箱内是否潮湿或异味,如有残损、潜在对货物安全的损坏,及时和场站或发货人联系处理。
(1)理货员应该核对装箱货物的标志、件数、包装等,进行箱边理货,检查和核对,填制装/拆理货单,与场站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果是拼箱货,核对货名,分清标志,隔票清楚。
(2)理货员协助和指导工人做好箱内货物的记载工作。主要对货物的绑扎、衬垫、加固等,在确保货物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分布记载货物,充分利用集装箱的有效容积。
(3)对一些不同性质、不同种类的危险品同装一箱时,应根据《国际危规》的隔离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危险货物进行有效的隔离。对包装破损、货物残损原则上应更换包装、换货才能装箱,否则须发货人确认才能装箱。
(4)对实际装箱的货物数量与装箱预配单或其他装箱资料不相符的,按实际理货数字制作装拆箱理货单。如果实际装箱的货名、标记与装箱预配单不一致,不得装箱。
(5)对集装箱装箱,在货物装箱后,理货人员应施加铅封。
3.拆箱理货
在拆箱前,向场站索取进口集装箱拆箱舱单或提货单,必要时索取拆箱单。在理货前,必须确认海关已放行或接到海关监管指令后才能进行。核对集装箱箱号、检查集装箱箱体是否完好、铅封是否完好,如有残缺,及时做好记录。
(1)理货员应对照相关单证核对箱号、铅封进行理货。核对货物的标志、件数、包装等,理清数字、分清残损,做好记录。
(2)对拆箱集装箱,理货人员应验封。如发现铅封断失或拆箱单位自行启封时,对箱内货物数字短少或残损,不得编制集装箱货物溢短/残损单,由拆箱单位自行负责。对船方签认铅封断失的集装箱,不论船方是否负责箱内货物,在启封前,理货人员均应到场验封、理货。
(3)对拼箱货物拆箱理货,理货人员应该认真细致地做好箱内货物的分票工作,仔细核对各票货物的标志,理清数字。
(4)在拆箱过程中出现的实际货物比进口集装箱舱单(提货单或装箱单)数字有溢短的话,做好相应的溢短记录,有原残的,做好原残记录。
(5)理货结束后,正确编制装/拆箱理货单,注明理货时间,装/拆箱地点,及场站人员的签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