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源物质定义和分类供应链
主流研究在供应链源物质的划分、定义等方面存在着缺憾和不足,越来越难以满足涉农领域供应链实践对供应链理论的要求。而以源物质是否具有生物属性为标准,可以对供应链进行简洁而有效分类;首先,主流理论无法否认存续于供应链上游的源物质要么具有、要么不具有生命属性这一事实;其次,这一分类的有效性体现在:源物质有无生物属性会对整个供应链的运营管理及物流都产生根本而重大的影响。
从这一角度审视,事实上存在着两类最基本的供应链:涉农供应链和工业联接型供应链(或称非农原材料供应链,泛工业型供应链)。
涉农供应链主要涉及对动植物等具有生命体征的原材料的生产、加工制造及分销至最终消费者的过程。如棉花供应链、生鲜供应链、乳业供应链、烟草供应链等。
而工业联接型供应链等同于荷兰学者J.K.Gigler所提出的“非农业供应链”,主要涉及对非生命体原材料的采掘、提取、初级加工、加工制造和分销过程。如钢铁业供应链、电子产品供应链、汽车组装制造供应链等。其中,从构成上看,两类供应链在行业组合上存在差异。
从产业链角度看,这两类供应链构成上的主要差异在于原材料来源的产业类别上。现实中存在的各种供应链,或者属于两种类型之一,或者是由两种基本类型交叉和叠加而成,当然对于混合型链同样存在着倾向于“农”还“非农”的界定问题。
目前理论界存在农业供应链、农食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食品供应链、农资供应链、餐饮供应链、生鲜供应链等名称,反映了不同的侧重与关注点。但是,对于“供应链”这种高度渗透式的概念而言,在“最基础”的命名和定义系统中,单纯使用功能、来源、物流特性等基准来界定,显然都有失偏颇。因此,使用了涉农供应链这样一个最一般的称谓。

农产品、工业品与农源工业品
在涉农供应链的有关概念中,“农产品供应链”的提法出现频次极大。要定义“农产品供应链”当然需要界定“农产品”和“供应链”。在此对后者不再赘述。对前者,这里选取丁华的研究中所涉及的一幅图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很多研究者都采用了这种画法(或者说这种理解),很有代表性。
严格地说,这幅图存在模糊之处—-在初级“农产品”经过加工后,是否还能被叫做“农产品”是值得商榷的。按照国家相关统计规定和口径,作为原料的农产品被加工(特别是深加工)后,形态、品质或用途有较大改变后,通常被视为工业品(或轻工产品)而非“农产品”。此外,从基本的生活经验看,我们通常不会将一头牛做成的牛肉罐头叫农产品,也不会将由多种中草药提炼并合成制造的药品叫农产品的。
分清是“农产品”还是“工业品”,主要不是为寻求语法或词汇学意义上的精确,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的需要——因为,作为“涉农”供应链的管理,需高度注视和关切作为原料的农产品在整个供应链上流动及其形态和性质的改变,并由此采取相应的策略(在以后章节研究中,我们将看到这种分类的适用性)。
也许,这种画法代表了一种简化,那么,这种“农产品供应链”显然就只能是涉农供应链诸多情形中的一类(虽然也是重要的一类)。
因此,使用“农产品”这一名称的:它可以是原料,生物质(Biomass),也可以是中间产品,还可以是最终产品。但是,一旦当它被深加工而被改变了内在物理或化学等性质,将其称为农源工业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