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送费用的计算和核收,必须遵循《国际货协》、《统一货价》和我国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国内价规》)的规定。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送费用包括货物运费、押运人乘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一) 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1.参加国际货协各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原则
(1)发送路的运送费用——按发送国国内运价规则以发送国的货币在发站向发货人或根据发送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
(2)到达路的运送费用——按到达国的国内运价规则以到达国的货币在到站向收货人或根据到达路国内现行规定核收;
(3)过境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2.国际货协参加国与非国际货协参加国铁路间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
(1)发送路和到达的运送费用与1(1)、1(2)项相同。
(2)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则按下列规定计收: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各过境路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相反方向运送则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但办理转发送国家铁路的运送费用,可以在发站向发货人或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过境非国际货协铁路的运送费用,在到站向收货人(相反方向运送则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
3.通过过境铁路港口站货物运送费用核收的规定。从参加国际货协并实行《统一货价》的国家,通过另一个实行《统一货价》的过境铁路港口,向其他国家(不论这些国家是否参加《统一货价》)和相反方向运送货物时,用国际货协票据办理货物运送,只能办理至过境港口站为止或从这个站起开始办理。
从参加国际货协铁路发站至港口站的运送费用,在发站向发货人核收;相反方向运送时,在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在港口站所发生的杂费和其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在这些港口车站向收货人核收。
过境铁路的运送费用,按《统一货价》规定计收。
(二)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国内段运送费用的计算
根据《国际货协》的规定,我国通过国际铁路联运的进出口货物,其国内段运送费用的核收应按照我国《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进行计算。运费计算的程序及公式如下:
1.根据货物运价里程表确定从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2.根据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品名查找货物品名检査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3.根据运价里程和运价号在货物运价率表中查出相应的运价率;
4.以《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确定的计费重量与该批货物适用的运价率相乘,算出该批货物的运费。
运费计算公式:运费=货物运价率X计费重量
(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的计算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过境运费是按照《统一货价》的规定计算的。其运费计算的程序及公式如下:
1.根据运单记载的应通过的国境站,在《统一货价》过境里程表中分别找出货物所通过的各个国家的过境里程;
2.根据货物品名,查阅《统一货价》中的通用货物品名表,确定所运货物应适用的运价等级;
3.根据货物运价等级和各过境路的运送里程,在《统一货价》中找出符合该批货物的运价率;
4.《统一货价》对过境货物运费的计算是以慢运整车货物的运费额为基础的(即基本运费额),其他种别的货物运费,则在基本运费额的基础上分别乘以不同的加成率。
过境运费的计算公式:运费=货物运价率X计费重量X(1+加成率)=基本运费X(1+加成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