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的方式可分为程租和期租两种。
1.程租(voyagecharter)。是指船舶按照船、租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按时开到装货港口装货,再开到卸货港口卸货,完成整个航程的运输任务。租船期以一个或数个航程为限。在这种租船条件下,租方负担运费、货物装卸费(也可规定由船方负责全部或一部分)、隔票费和船舶滞期费,船方则需负责船员工资、港口使用费、港口代理费、船用燃料费和物料费等。对租船人来说,程租方式简单易行,不必操心船舶的调度和支配,也很容易根据运费估算每吨货物的运输费用,有利于经济核算,适于装运货类单一、装卸港较少的大宗货运输。在租船市场上,大宗货运输占绝对大的比重,所以程租方式用得很普遍,成为租船的基本形式。不仅如此,租船市场行情的涨落也主要以程租运价来表示。
程租的基本形式是单程,但也可包括若干个航程。依航次的多少,程租船可分为下列几种形式;
(1)单航次租船(singletripcharter)。只租一个航次,船东负责自一个港口装货到另一个港口卸货,货物卸完,租期即告终止。
(2)来回程租船(returntripcharter)。在完成一个单航次后,随即在卸货港或附近港口装货,再运回原装港或附近港口卸货。卸货完毕,租期即告终止。
(3)连续航次程租(consecutivevoyages)。船租双方一次谈妥,用一条船连续完成若千个相同的程租航次。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完成若干航次是连续的,一程运货,另一程空放,因此航程一般较短。如由美国大西洋沿岸港口装运煤、粮到西欧大陆港口,由澳大利亚或加拿大太平洋沿岸港口装运粮食至我国港口。如经船租双方议定,船方也可揽装回程货物,但以不影响下一航次的装运时间为限。
(4)包运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COA)。又称包租船。实际上是一种多航次的程租,与单航次程租的区别是:单航次程租是用一条船运一批货,而包运合同则是用若干条船来运一批货物,只确定承运货物的数量及承运期限,而不必规定具体的航次数。这种方式对租船人来说,可减轻租船的压力,对船方来说,在营运上也比较灵活,他可以用自有船舶来承运,也可租用其他船公司的船舶来完成规定的任务。
2-期租(timecharter),又叫定期租船。是按一定的期限租船,在这个期限内,租船人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租期少则三个月,多到若干年直至船舶报废为止均可。在租期以内,租船人可按照自己的需要来安排船舶的营运和调度,并负责在使用期内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和拖轮费等。船东除保证船舶的适航性外,并负责船员的配备和供应船员的给养。
目前,在我国租船业务中,还有一种航次期租(timechartertrip)的方式。这种方式租期不作具体规定,而是以完成一个航次货运任务为准。其他条件基本与期租船一样。
和程租比较,期租有下列不同之处:
(1)期租使用船舶的全部舱位,而程租则使用船舶全部或一部分舱位都可以,只要船租双方事先约定。
(2)在营运方式方面,期租条件下,租船人负责船舶营运,有船舶的调度权,船方仅负责配备船员和管理船舶,在程租条件下,船方负责配备船员,并直接负责船舶的营运管理。
(3)在使用船舶时间上,期租是以一定时间为租船条件,而程租是以航程为条件,另以装卸期限来控制租船人使用时间。
(4)运费及其他费用负担:期租运费(租金)是按船舶夏季载重线吨位每月每吨为单位计算。租船人负担船舶的日常开支,如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搬运、装卸、理货、平舱等费用。船方则仅负担船员工资、给养、船舶维修保养费和船壳机器保险费等少数费用。程租运费则按货吨计算,也有用整航次包租总金额计算的。租方除支付运费外,仅负担货物装卸费(也可由船方负担全部或一部分,按照双方协议办理。如出船方负担,则相应地提高运费率)、隔票费和船舶滞期费,其余费用均由船方负担。
(5)在装运货物和签发提单方面:期租船合同一般不列出具体货名,但对不准装运的货名则加以注明,或注明需装运合法的货物,程租合同中则列明所装货物的名称。程租合同提单一般提单上均加注“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和例外事项按某年某月某日租船合同办理”字样。期租合同下签发的提单,如租船人又是货主,则提单仅起到收据的作用,如租船人以承运人的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则双方责任以租船人签发的提单为准,至于租船人与船东的关系,则仍以期租合同为准。
(6)在船舶管理的技术性工作方面,期租方式下的租船人需了解船舶的性能和质童、船舶规范,具备基本的航海知识和配载技术^在船舶运行过程中,租船人还要做好加油计划、掌握船舶的动态、审査船舶航行日志和机房日志等技术性工作;因此需配备适当的人员。程租船对租船人来说则简单得多,技术性工作一般均由船方来负责。
除上述期租和程租方式外,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租船方式叫做光船租船(bareboat或demisechorter)。这也是一种期租船,但又与一般期租船不同,它的租期较长,船员需由租方自行配备。
在租期内,租船人对船舶有调度支配权,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等工作,并负担除船舶保险、折旧、利息等以外的一切船舶营运费用。这种方式在租船市场上使用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