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一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②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③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①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一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②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①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②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①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②当期免抵税额=0。
③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④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包括当期国内购进的无进项税额且不计提进项税额的免税原材料的价格和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其中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口料件到岸价格十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3)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①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②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实行纸质手册和电子化手册的生产企业,应根据海关签发的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所列的计划进出口总值计算计划分配率。
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新启用电子账册的,计划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分配率确定。
(4)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若当期实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的,则: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计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1.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以外的货物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
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委托加工修理修配的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四)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政策。
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进项税额无法划分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无法划分进项税额中用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的部分=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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