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有些被称为“小节”的个人行为举止,虽是小节,但我们若不注意,就有可能影响个人整体形象。因此,我们不可将它们视为无关轻重之举,而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1)在公共场所,不能高声谈笑,大呼小叫。在人群集中的地方,更要细声低语,不能引起他人的过分关注。
(2)在公共场合不得用手抓挠身体的任何部位,如不能抓耳挠腮,不能挖鼻子,揉眼睛,修指甲,梳理头发。若身体不适非做不可,则应到洗手间等地方进行。
(3)公开露面时,须把衣裤整理好。尤其是出洗手间时,你的样子最好与进去时的一样或更好。边走边系扣子、拉拉链、擦手甩水等,都是不礼貌的行为。
(4)对陌生人不要评头论足或盯视。当别人做私人交谈时,如未受到邀请,不可接近。他人需要自己的帮忙时,要尽力相助。别人有不幸之事,不可有嘲笑、起哄的举动。得到别人的帮助时应立即道谢。
(5)在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最好不要吃东西,更不能出于友好而逼着别人尝尝你的东西。爱吃零食者,在公共场所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一定要有所克制。
(6)一切公共场所的活动规则都应该遵守,这是最起码的公共道德观念。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杂物、烟头等东西。
(7)在大庭广众之下,不要趴在或坐在桌子上,也不要在他人面前躺在沙发里。走路时脚步要放轻,不能咚咚做响。即使是遇有急事时,也不能急不择路地慌张奔跑。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不利于自己又妨碍他人的行为举止,除了令人望而生厌外,还从根本上与良好的相悖。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能将它们看做无关痛痒的“小节”不予重视,任何一个失礼之处都会影响你的社交形象,从而最终影响你的社交目的的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