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质押监管操作的主要风险
在开展物流仓单质押过程中,物流企业将面临诸多风险,这些风险可以归纳如下:
(1)市场风险。主要指因政策、经济等方面的变化,导致质押物市场价格的波动、变现能力改变,甚至被认定为非法物等。
(2)技术风险。主要指物流企业因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持而引起的风险。比如,价值评估系统不完善或评估技术不高,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造成信息不完整、业务不畅、操作失误等。
(3)操作风险。主要指物流管理方面产生的风险,包括组织机构陈旧松散,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发生错误等等。
(4)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各种合同有明显瑕疵,给当事人造成某些损失或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如合同中约定的货物质量验收条款不明确、监管合同与借贷合同不一致、要求仓储方放弃留置权、免责条款含糊不清等。一方面,质押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另一方面,中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金融物流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又没有其他指导性文件可以依据,因此,业务过程中易产生法律风险。
(5)安全风险。主要指因质物选择或保管不当导致货物丢失或变质等风险。因此,仓库的安全、员工的诚信、仓单的可信度,以及质物保存设施能否有效防止质物损坏、变质等问题都应加以考虑。
(6)信用风险。主要包括质物来源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以及包括银行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客户带来的道德风险。比如,银行工作人员与客户、监管人员与客户串通作弊,监管人员监守自盗,客户强行出库等;在滚动提取货物时提“好”补“坏”,存在着坏货风险以及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此外,在企业资金链断裂不能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有时会铤而走险,发生强行搬运货物的情况,这类风险常常通过合法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制造一起诉讼案件,申请法律部门进行财产保全,或提供文件证明质物不是属于出质人的,质押合同无效等。而对于物流公司来讲,这可能不光是导致监管费用的损失,还可能是人员的伤亡,更有可能影响到物流公司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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