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港口主管当局为了补偿用于保持港口码头水域、航道的畅通,保证船舶安全进出游口和停泊码头作业,并为保证货物安全,对货物装卸、堆布所需的港口码头设施进行建设、维护保养的支出而征收的费用。港口规费有以下几种:
(1)船舶港务费。现行的《港(《收费规则》规定,船舶每进港或出港一次,各按船舶净吨征收船舶港务费。对避难船舶、非载运客货的船舶,以及没有装卸作业和上下旅客的船舶免征港务费。
(2)货物港务费。经由港口码头吞吐的国内外货物分别按货物进口或出口征收货物港务费。邮件、旅客行李、救灾物资等可免征港务费。
(3)港口建设费。这是交通部为了川快建设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向船方和货主征收的一项费用。
此外,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港口收费规则》,交通部还发布了《港口收费规则解释》,对收费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便于码头企业操作执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部对港口收费的某些费率,也允许地方和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实施-定幅度范围内的上下浮动,以适应国际航运市场的发展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