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链管理有其特有的复杂性,一方面因为供应链管理涉及到多个不同 的产权主体,这些不同的产权主体分布在不同的地理区域,要求能够以Internet 这种经济、高效的技术手段进行信息沟通, 进而以 Internet 为技术手 段,以供应链管理平台为中心相互联结和沟通,形成一个物理上的供应链, 在技术上涉及的主体较多,技术内容复杂;另一方面,供应链管理平台的特 性决定了平台的用户数量多、分布广,如何保证大量的用户能够按照统一的 约定和规则,正确、高效地应用供应链管理平台,是供应链管理能否最终实 现的重要条件。根据供应链管理近年来的实施情况我们发现,以企业自建模 式进行供应链管理的案例中,失败的案例占绝大多数,很少有真正实施成功 的例子,看来真的是供应链管理的实现方法出了问题。
供应链管理系统是一项投资巨大、技术复杂的专项工作,企业如果独自 建立自己的供应链管理系统,则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需要付出高额的 沉没成本,而且随着企业本身业务的变化和扩展,还需要不断地对这个供应 链管理平台进行升级,这个费用更是难以估量。由于系统提供商和企业之间 是一种典型的一次博弈的关系,因此企业在购买供应链管理系统的时候不仅 要承担很大的风险,而且在购买系统的同时就已经被系统提供商给牢牢地锁 定。此外,企业为了管理好自己的供应链管理系统,还需要配备专门的IT 人才,这对于那些传统企业来说完全不具有比较优势,更重要的是,企业不 能专注于自己的核心业务,这也违背了供应链管理本身的思想。
前面我们也提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企业越来越注重自身的专业化, 注重自身核心业务的建立,而对那些非核心的业务,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外 包,同时外包也是未来企业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供应链管理可以最大化地 帮助企业实现渠道的优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但是供应链管理本身并不是 每个企业的核心业务,因此企业完全没有必要自己建立一套供应链管理系 统。而利用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则可以避免在平台建设方面的巨大投 资,实现低成本进人和低成本退出,企业根本不可能被锁定,同时还能有效 控制信息化投资的风险,避免陷入无休止的“IT黑洞”中。并且,企业和 平台提供商之间是租赁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一个重复博弈的过 程,这就有效规避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更进一步,前面我们谈 到信息产品有一个典型的特点就是网络效应,如果一个企业的上游供货商和 下游销售商都使用同一个平台,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业务,根据梅特卡夫法 则我们不难想象,企业将会在这个平台上获得多大的价值!
由此可见,采取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的模式可以使企业集中一切优势 资源来专注自身核心业务的建设,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这个意 义上可以说供应链管理就等于供应链管理平台,平台是实现供应链管理的必 然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