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斯特丹港由阿姆斯特丹市政府的一部分——港务局管理。阿姆斯特丹港务局的主要任务是:与其他企业合作,管理好北海运河沿岸地区的工业和物流设施;承担把港口区域建设成为一个创新性和多样化产业基地的职责。与鹿特丹港相似,阿姆斯特丹港务局的核心工作重点是放在整个经济组合体的发展上。传统上,港务局不会投资不动产,也不会提供商业咨询服务。几年来,阿姆斯特丹港务局已经超越了上述“地主港”模式的传统约束,在仓库和全天候码头设施的建设上进行投资。这些投资获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1998年,通过签署“北海运河地区合作伙伴协议”,包括阿姆斯特丹港在内的合理北部地区开始了联合活动。
即使这类伙伴协议为各成员之间长期有效规划创造了坚实的基础,但可操作的联合行动也是必须的。基于这样的考虑,1999年北海运河区开发署成立,以推动所有商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商业获得包括旧港区作业区的重组、新港区的开发、共同市场的管理以及招商引资。北海运河区开发署的主要股东为阿姆斯特丹市等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