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价管理暂行规定》授予县交通局的职责是什么?

(1)负责是(市、旗)公路运输全行业的运价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实施上级颁发的公路运价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实施上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定价和调价方案。

(2)根据有级授予的运价管理权限,在规定范围和幅度内,制定和词整部分公路运价和费率,经同级物价部门审定后,氯发执行,并报上设物价局和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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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掌握公路运输市场动态,通报运价信息。

(4)协助物价检查部门,组织群众性运价检查工作,纠正和处理违反运价法规和纪律的行为。

(5)指导和监督成乡个体(联户)运输业的公路运输费收。

(6)省级投予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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