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未获提单怎么办
问:我司于2004年12月底出口一批铁管到阿尔及利亚,约1万吨/28000立方米,货物价值400万美元,运费100万美元。作为托运人我司与上海中基公司签了一份《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青岛港装货,因舱内装不下,只好将部分货物装在甲板上,也因此造成船期损失,船东当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因货物装于甲板而多用了时间,二是货物包装有灰尘,有些货物有毛病,要在提单上进行批注。我司口头答复:如能签发清洁提单,我们可承担部分时间损失费用,如不签发清洁提单,我们不支付任何费用。货物装船后,船方未签发提单就开走了,我司也未支付任何运费。我司认为,当时未通知我们支付运费,至今我司也不知运费应付到何处何人何账号,上海中基公司也不知应支付何处。
我司通过上海中基公司转告船东:只要船东签发提单,即使是不清洁提单我们也接受,现因船东不答复,我们无法处理此事,待收到提单后我们就支付运费。
上海中基公司回复:他们可以签发提单,但发货人不接受,担心收货人到时凭这提单提不了货,会引起新的纠纷。
据了解,该船东在美国有十几条船,常来中国装卸货,在上海有办事处。我司不太担心船方将货卖掉,因为那不是普材,是专材,只有有要求的特定机构购买这类铁管才有用,用这类铁管炼废铁都不行。
现在,我们的问题是,我们怎样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讲,1.怎么才能拿到提单,将货物控制在手?2.运费在此情况下该不该付?如果付?付给谁?
答:1.一定要抓住船东,控制提单,哪怕是不清洁提单,否则,货物失控事情就不好办了。
2.建议你们尽快委请律师,不要等事情闹大了,处于很被动很难办时才委请律师。
注:咨询人吴先生称:案子已基本解决,最后作为托运人的新兴公司除支付运费外,还付给船东几万美元,获得了有批注的不清洁提单,目的是为了首先将货物控制在自己手中,虽然接受不清洁提单,会影响结汇,但最终未让货物失控,未导致钱货两空的局面。至于收货人那方未能按时收货是否属发货人违约,
收货人是否会因此拒绝收货或压价收货,这些待以后再慢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