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汽车底盘、挂车底盘改制的专用改装车辆(不包括起重车、汽车电站、拖车电站),作为命名产品名称和型号的统一规定。
1.专用改装车辆的名称均按改装后的用途或特征命名。如对装备进行维修、保养的车辆命名为修理车;运油加油的车辆命名为油车;以车厢型式特征供货的则命名为厢式车。
2. 专用改装车辆的型号由类别代号、型式序号、工厂变型号 三部分组成。
3. 类别代号用名称汉语拼音文字的字母表示。
工厂变型咢
型式序号
类别代号
4. 型式序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由专业技术归口单位统一给定)。
5. 工厂变型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6. 型号示例:
A0201厢式车第二种型
式第一次变型;
L0100淋浴洗消车第一种型式基本型;
H0302储运车第三种型式第二次变型;
T0100 特种作业车第一种型式基本型;
C0203 测试指挥车第二种型式第三次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