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汽车轴荷限值的研究,始于80年代初。由于该项研究,涉及到汽车制造、公路运输、公路设计、公路建设管理等许多部门,而且是个十分敏感的问题,不是任何一个部门就可以单方面研究确定的。因此,1982年,国家计委、经委、科委、建委联合下达“交通 运输技术政策研究”的课题中,把“合理轴重研究”列为一个子课题,正式提出进行研究。
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了专题研究小组,由交通部公路科研所担任组长单位,重庆重型汽车研究所为副组长单位,参加研究小组的成员单位有:辽宁省交通厅、云南省交通厅、北京市政设计院、长春汽车研究所、第二汽车制造厂、上海拖拉机汽车研究所、吉林工业大学、西安公路学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部等单位。经研究人员 共同努力,多方调研,提出了课题研究成果报告。1984年,国家科委技术政策局主持评审会,正式通过该项技术成果,并建议由交通部进一步论证,制定出国家统一的标准。1986年,国家标准总局,将该项目列人国家标准编制计划,由课题组正、副组长单位负责编制。
当时,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公路、桥梁技术状况和提高轴载 质量限值后,对公路、桥梁以及其它公路设施带来的影响和资金来源,交通部提出公路运输车辆的轴载质量限值标准为l〇t。交通部 根据研究小组经过调査研究的结果当汽车单轴载质量限值.从 10t提髙到13t时,汽车对路面的破坏增加2. 6〜3. 5倍”测算,仅国道和省道250 000km的路面大修、改建的费用,按当时价格计算,就需要资金100亿元;大、中型桥梁承载力不足的约占80%,要加固和改建,还需100亿元。在绝大多数公路和桥梁没有改建和 加固前,如果将公路运输车辆的单轴载质量限值,从l〇t提高到13t时,不仅绝大部分公路和桥梁无法安全通行,而且还会给现有 公路路面造成大面积的破坏。所以,现有公路网的技术状况,不宜提高公路运输车辆的单轴载质量限值标准。
根据141个国家和地区的公路运输车辆单轴载质量限值标准发展历史看,他们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变化,截至目前,除有13 个国家采用单轴载质量13t限值标准外,许多国家的单轴载质量限值均为10t左右。我们从前面国际现行的公路运输车辆限值表中,可以看出,国际经济发达的几个主要国家的单轴载质量限值都不高,如美国联邦政府规定的单轴载质量限值为8. 2t,日本为10t,英国为10t,德国为10t。
基于上述情况,课题研究小组,向茵家技术监督总局,提出研究报告,发出了《关于对道路车辆允许最大质量国家标准》(送审稿),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现在,还没有批准。
在国家公路运输车辆统一的技术政策未下达前,交通部为指导我国公路建设的技术标准,于1989年5月1日,实施了新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参照了各级汽车荷载主要技术指标,规定了单轴载质量l〇t限值标准,为我国公路、桥梁设计的荷载标准。